2017-10-26 11:55

[記者魏瑾筠/桃園報導]桃園市一名52歲戴姓惡男,涉嫌於2016年9月起,強制性交老婆女友人未滿12歲的國小女兒,女孩向檢方控訴:「叔叔強迫我幫他口交」、「抱著我的頭要把他的雞雞塞進我嘴巴」、「把雞雞插進我下體」等惡劣行為,戴男訊時坦承與女孩發行性行為,卻辯稱是女孩主動要求發生性關係。今桃園地檢署偵結全案,依「刑法」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戴男。起訴書指出,2013年間至2016年5月間止,被孩女童與其母因生活所需,與戴男、其妻及其女童同租一棟透天厝分住2、3樓,雖去年5月後被害女童與母親已搬離該住處,但女童仍會到戴男住處等母親下班再一同返家,不料卻被戴男趁機伸出狼爪。去年9月,戴男在其住處3樓房間命令被害女童跪下、脫下女童褲子,欲強制將陰莖插入女童嘴巴,因女童緊閉嘴巴反抗未得逞,不料,戴男竟又在去年10月、11月間,在其住處2樓房間及客廳,強行抓被害女童胸部2次,更在去年9月至今年1月間,在其住處的3樓房間強行把下體插入被害女童陰道3次,強制性交得逞。戴男在偵訊時向檢方坦承與女童發生3次性關係,女童有用嘴巴吸她陰莖、兩人有互相口交等行為,最後一次性行為他還有射精,但戴男供稱,這都是女童主動要求和他發生性行為,第一次是女童主動摸他下體,兩人在互相撫摸後發生關係。被害女童偵訊時向檢方痛訴,每次戴男侵犯她時都有說不要及反抗,更沒有主動摸戴男雞雞及要求戴男親她胸部、下體行為,被害女童表示,戴男強抱她的頭要把雞雞塞進她嘴巴,她有緊閉嘴巴反抗,戴男把雞雞塞到她下體,撫摸她胸部和下體也有反抗,但都被戴男壓著,反抗未成,「我不知道什麼是做愛、射精」、「只知道戴男把雞雞放到我下體後,有流出黃黃的東西(精液)1次」。全案爆發於今年4月,被害女童和母親表示近期因月經感到身體不適,並多次詢問懷孕話題,引起母親疑心,經細問才知情;事後檢方依戴男、被害女童等證人證述,且事後驗傷單也顯示女童處女膜卻有撕裂傷,今桃園地檢依「刑法」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戴男。☆自由電子報關心您: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撥打113專線,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,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。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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